福建消费网

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3·15”宣传活动

来源:永定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谢易玲、谢丽华 发布时间:2023-03-17 18:24:42

“老伯,您要注意看液化气钢瓶保护罩上的检验日期,过期液化气钢瓶千万不能用!”

“阿婆,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等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小朋友,这些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千万不能买!”

3月15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联合公安、人民银行、烟草、移动、电信等单位,以“提振消费信心”年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现场受理咨询、指导识假辨假等方式,在南门街商贸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详细讲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日常识假辨假等消费常识,提醒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积极举报网络传销、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氛围。

image

同时,该局还联合区消委会通过移动、电信两家公司推送“提振消费信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短信,组织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社区等制作LED字幕滚动播放消费常识,统一印制宣传材料由各监管所、消委分会在乡镇集中发放,进一步扩大“3.15”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知晓率。围绕防疫用品、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开展针对性的消费维权执法行动,如配合消防、住建部门开展消防产品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市场主体5户次。

此外,该局还进一步加大3.15活动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畅通诉求渠道,利用电话、网络等12315热线和“e龙岩”平台,通过“线上受理”和“线上调解”相结合方式,快捷高效地处理各种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做到受理及时、分流迅速、处置有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群发短信1.1万条,印发宣传材料6000份,受理咨询投诉6件。( 谢易玲/文 谢丽华/图)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