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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价有变!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7 14:49:23    分享到:

12月16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有关电价调整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6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要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降价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福建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福州市各县级电网销售电价表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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