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国家卫健委:“四级”划定春运出行要求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琳琳 彭韵佳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9:49    分享到:

  关于春节出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讲解了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的人员流动要求。


  第一级: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者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


  第二级:原则上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或者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


  第三级: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跨省、跨市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有7日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第四级:低风险地区的其他人员要持健康码“绿码”进行有序流动。(记者 王琳琳 彭韵佳)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