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29号),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进一步要求。其中,明确自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并要求按程序做好涉及考试内容的相关制度文件的清理工作。据此,福建银保监局对涉及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福建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保监发〔2018〕3号)和《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银行业董(理)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银保监办发〔2020〕160号)两份规范性文件,删除原《福建银保监局关于授权辖区银保监分局实施部分保险业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20〕112号)涉及任职考试的内容并重新印发,同时,其他原有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任职考试的相关内容,均不再执行。 下一步,福建银保监局将在任职资格核准中,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加强对拟任人是否具备履职基本条件的审查,同时,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