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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优势电子商务被罚357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0 17:56:10    分享到:

  2021年3月1日,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815元,处357万元罚款。


  彭佳(时任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对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处1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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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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