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旅客能“秒购”一张机票,但若退票,往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收到退款。不久之后,这个问题将得到解决。《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航空公司和航空销售代理人7个工作日内要办理完成退款手续。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近日正式颁布,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在3月15日召开的民航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运输司司长于彪对《规定》进行解读。 针对客票变更和退票环节旅客投诉反映较多的问题,《规定》明确了各情形下的变更和退票原则性要求,并明确了退款期限。其中,《规定》提出,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提出承运人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订票时的主要服务信息告知、运输总条件告知、出票后的信息告知等要求,更好地保护旅客的知情权。 据悉,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原有规章进行了较大修改,本次修订的重点是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客票销售、退改签、超售等易于产生纠纷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地保护旅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 简政放权方面,本次修订将以往对企业服务规定过细、管得过死的条款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以行李运输为例,本次修订删除了关于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等“一刀切”的规定,航空公司可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为旅客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航空服务产品。(记者 雷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