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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补贴买爆五一! 惠聚榕城消费季又双叒来啦!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1-05-08 01:09:10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跟着“五一”假期的脚步,新一轮“惠聚榕城消费季”活动又来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促消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及“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2021年5月1日-7月31日,福州市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活动。抽奖、补贴、奖励、海量优惠接连不断,本次消费季政企合力推出双重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酒店消费满一定金额,抽奖!

5月1日—7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福州市限额以上酒店消费(含餐饮、住宿,以及其他酒店内部消费等),单笔消费满足一定金额,即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可抽取不同面额的通用消费红包,在福州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消费场景使用。消费红包合计8.31万份,总额840万元。红包分20元、50元、100元、300元、600元、5000元六档,先到先得(支持重复中奖,鼓励多次消费),发完为止。

(二)夜间吃饭娱乐,抽奖!

5月15日—7月31日期间,开展夜色榕城促消费活动,消费者每日18:00后在福州市限额以上餐饮和娱乐休闲场所消费,可获得抽奖机会,抽取不同面额的“夜色榕城乐购券”。“夜色榕城乐购券”可在福州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和娱乐休闲场所使用。

(三)购车购家电,抽奖!

5月1日—6月1日期间,随机抽取在福州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5万元(含)以上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对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福州市注册登记上牌的部分个人消费者给予现金奖励。

6月1日—7月1日期间,随机抽取在我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产品并取得正规税务发票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现金奖励。

(四)旅行社组团游商圈,奖励!

支持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开发商圈游线路,将五城区重点商圈纳入旅游产品线路。5月15日—6月25日期间,对组织游客参加商圈游线路的旅行社,按50元/人予以奖励(团队以录入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信息为准),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线上买日消品,领券!

5月15日—7月31日期间,分三次开展“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日消品专区线上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对专区运营推广、消费券激励、商家让利等线上促销活动,发动我市龙头企业、特产品企业入区,吸引全国消费者关注福州品牌,助力传统优势制造企业和线上商家快速提升销量,把专区打造形成自带流量、常态化、长效化的日消品网络营销阵地。

(六)开展直播系列活动

5月至7月,围绕节假日、重点展会活动等,邀请知名主播或网红达人,每月策划开展一场主题直播活动。围绕福州特色地产品,如茶叶、母婴、食品等品类,结合在大促期间安排的线上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直播、短视频等营销方式,推介福州本地商品,打响福州品牌,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七)支持举办消费类展会

支持创办2021首届中国(福州)妇女用品产业博览会、首届中国东南(福州)食品餐饮博览会暨闽菜文化节等本土消费类展会。对符合条件的消费类展会,按照《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给予补助。

(八)支持餐饮企业开展线上业务

引导限上餐饮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支持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从第二季度起对活动期间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活动期间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网络销售额2%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鼓励限上零售企业提升业务规模

鼓励限上零售企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实现较快增长。从第二季度起对其每季度零售额超过去年同期120%(含)以上且超过部分达到季度500万元的,按照零售额超过部分每500万元给予1万元的比例奖励。单家企业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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