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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榕城消费季” 汽车促消费抽奖报名5月21日启动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1 15:26:32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深入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及“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福州市政府决定于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汽车促消费抽奖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有效促进消费回补,现抽奖报名入口将于5月21日正式开放。

活动时间   

购车发票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

行驶证办理时间:2021年5月4日—2021年6月12日

抽奖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2日

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内:福州市商务局将开展总额1000万元的汽车消费抽奖,对活动期内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价税合计金额达到5万元(含5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福州市注册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参与报名即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中奖名额总计450份。

活动细则

(一)活动参与要求

个人消费者于活动期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价税合计金额达到5万元(含5万元)。

个人消费者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在福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销售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并上传(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区分所属县(市)区。

个人消费者于6月12日前在福州办理完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并通过云闪付或闽政通APP购车补贴申请平台填报提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开票时间、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上牌时间、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购车发票、行驶证后报名参与抽奖活动。提交信息中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开票时间、主管税务机关、车牌号、车辆品牌,在提交申请后的3日内支持修改,逾期将不能修改,上传的发票图片和行驶证图片不支持修改。

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卡号、云闪付或闽政通账号均需为同一用户。

(二)抽奖样本

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的姓名和车牌号为样本随机抽取,同一用户只能抽中一次。

(三)奖项设置

按所购车辆价格(购车发票显示的价税合计价格)设置奖金档次,具体如下:其中20万元以下,中奖名额350名,每人最高奖励2万元,中奖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格的30%;20万(含)以上,中奖名额100名,每人奖励3万元。

(四)活动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于6月12日前,在云闪付或闽政通APP购车补贴申请平台填报提交个人身份和车辆信息。

2、由市商务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选取的方式,依次抽取中奖号码。

3、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宣布抽奖结果。邀请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4、市商务局联合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现场对中奖消费者的购车情况进行审核比对,对不符合本次购车条件的中奖消费者当场公布作废,重新抽奖。

5、中奖信息将在市商务局网站及福州日报等公开发布。

(五)奖金发放

活动奖金于中奖结果发布后一个月内发放至用户在云闪付或闽政通APP登记的银行卡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奖金超过800元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福建银联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1、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可向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或拨打市税务局税务服务热线:0591-12366。

2、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活动方有权收回奖金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请根据车辆价税合计金额选择正确的抽奖报名入口,由于用户选错入口,导致中奖作废的损失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抽奖活动规则由福州市商务局负责对外解释。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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