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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推动成立福建省亚太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会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4 11:29:48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把握RCEP机遇,深化福建亚太合作,福建省商务厅正积极推动成立福建省亚太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福建亚太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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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东盟、日韩、澳新15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打开了多边合作和自由贸易的新篇章,也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里程碑事件。RCEP成员国涵盖了亚太区域绝大部分国家,都是福建省重要经贸合作伙伴。近年来,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至2020年贸易总额累计超过1.9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2.1%。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合计2219.8亿元,同比增长35.3%,占福建省进出口总额的26%。截至今年上半年,其他14个RCEP成员国累计在我省投资项目有6937个,合同外资233亿美元,实际到资145亿美元;我省经备案在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和分支机构595个,中方协议投资额达86亿美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持续拓展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为主的亚太区域经贸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双向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省商务厅支持并积极推动厅管社团“福建省国际商务人才协会”更名为“福建省亚太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会”。

正在推动成立的福建亚太合会,作为专业性非蠃利性的社团,其宗旨是:服务会员,搭建桥梁,推动福建与亚太国家经贸交流与务实合作,深入了解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经贸发展情况,开展亚太国家市场和政策调查研究,研究亚太国家经贸发展趋势,向会员提供相关政策、产业导向、市场信息等咨询和服务;组织对外交流和考察活动,推荐会员参加国际性经贸活动和培训;举办经贸促进活动,推进福建企业对接RCEP,等等。

在后疫情时代及RCEP签署和生效实施背景下,福建亚太合会将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积极拓展会员企业覆盖面,成为政府与企业有效沟通互动的桥梁,成为促进福建省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促进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福建亚太合会将建成高层次综合性协会,依托福建优势,抢抓RCEP机遇,主动服务,助推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福建与亚太国家经贸合作交流贡献力量。

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万里航。福建亚太合会筹备组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精英、行业翘楚、企业家朋友加入到福建亚太合会,共同把亚太合会打造成高层次综合性的协会,推动福建与亚太国家经贸合作不断跃上新水平。

福建亚太合会的性质及有哪些特点?

福建省亚太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会(简称福建亚太合会,英文简称FJAPPA)是福建省商务厅主管的由全省依法设立的有关经济贸易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相关社团组织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福建亚太合会有以下特点:一是市场涉及面大。RCEP是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涵盖了亚太区域绝大部分国家,都是我省重要经贸合作伙伴。二是行业覆盖面广。根据《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RCEP将引导福建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文旅产业等各行业企业全面对接,推进共拓、共享、共赢。三是智库作用突出。将依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等院校机构开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为福建外经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是综合服务功能强。在信息共享、政策培训、对外交流、经贸会展等方面提供多方位综合服务工作,为促进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我省深度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福建亚太合会的组织架构情况如何?

福建亚太合会将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决策机构由名誉会长、顾问、会长、轮值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组成。

轮值会长将是亚太合会组织架构的一大特点,我们将推举各行各业的行业翘楚为轮值会长,指导各行各业对接RCEP经贸合作发展。同时,还将设立主席团制,由会长、轮值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作为促进会重大事项决策核心机构,并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起推动福建与亚太国家经贸发展的重任。

福建亚太合会将主要开展哪些业务?

(一) 研究亚太国家经贸发展趋势,掌握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经贸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亚太国家市场和政策调查研究,开展RCEP宣传、培训等工作,服务和推进福建省外经贸企业对接RCEP。
  (二) 做好政府部门的帮手,适时反映企业困难及需求,帮助会员企业发展壮大

(三)向会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机构等提供亚太国家经贸发展概况、预测信息;做好相关政策、产业导向、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工作;定期召开会员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阐述、答疑。

(四)配合有关部门、机构,举办与亚太国家相关的经贸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各类博览会、展会以及经贸推介会等经贸促进活动。

(五) 积极开发信息资源,通过公众号、会刊及相关书籍的编辑出版,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六)组织对外交流和考察活动,推荐、派遣会员代表参加国际性经贸活动和培训;

(七)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社会团体的联系;积极组织会员之间、行业内部和跨行业的横向交流与协作,扩展以经贸行业为中心的外延产业链的发展与建设,促进行业和其他行业的同步发展;

(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任务和事宜,协助完成经贸合作发展相关任务,为福建与亚太国家经贸合作及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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