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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家”变“冤家”,我们来调解!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梅兰、陈雪松     发布时间:2021-12-24 08:45:36

不久前,海沧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接到1通特殊的电话,某床上用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投诉海沧某床上用品店侵犯其商标权,请求我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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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回事呢?带着疑惑,维权站工作人员通过查阅书面投诉材料、电话了解情况、前往店里实地走访等途径,全面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该家床上用品店原为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双方已合作近20年。今年,生产企业为将品牌做大做强,要求实体店扩大店面,但实体店认为扩大后的新店房租太高,可能导致经营亏损,不愿意配合。于是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生产企业认为合同到期后,实体店应立即摘除商标招牌,否则构成侵权。实体店则提出,虽然合同到期,但是他们已交付的定金及押金尚未返还,不能摘除商标招牌。原来,这是一起由于经营理念不合造成的“亲家”变“冤家”事件。

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双方有着长期深厚的合作基础,民事法律关系非常清晰明了,不存在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完全可以调解结案。维权站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劝导,力促调解。由于双方一开始不愿直接面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分别邀请两边负责人面谈6次,至双方门店现场沟通4次,并通过微信、电话沟通多次。经过维权站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目前,该床上用品店已摘除店内所有商标,并收到生产企业退款,最终调解取得圆满成功!(通讯员:陈梅兰、陈雪松)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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