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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食盐配送商的配送方式,确实落实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法规的相关规定,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元月12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集体约谈跨省经营食盐配送商座谈会,市局分管领导、食盐科全体人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领导、机关监管食盐的股室人员、市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全市跨省经营食盐配送商共20余名参加。
会上,市局食盐科许玉芳科长宣讲《规范配送、定点批发、遵规履职、落实专营》的相关内容,介绍了食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对食盐配送商经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一是烟草有专卖,食盐要专营;二是不同其它类,不能搞批发;三是外省同本省,两种都可以;四是不要怕麻烦,批发会受罚。并对食盐配送商提出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解答,参会食盐配送商表示,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食盐,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食盐,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好主体责任。会后,召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参会单位分管领导,部署2022年食盐安全管理工作,解读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实施细则(食盐部分)。 最后,卓金通副局长从重点三个方面作了强调讲话:一是思想认识要统一、监管部门要履职;二是要依法依规督促配送商按规定经营;三是要加强督促执法、监管执法。(陈树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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