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同安区鸿谷香食品经营部,产品名称:永春香醋,产品批号:2021-04-05,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09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区鸿谷香食品经营部(被核查处置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同安区鸿谷香食品经营部销售批次为2021-04-05的永春香醋产品共12瓶,已销售12瓶,封存库存0。该店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