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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加价 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商户电费23.09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8 17:50:36    分享到:

近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福州市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中,发现某物业公司为写字楼商户提供转供电服务时以1.2元/千瓦时的单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高于向国家电网缴交单价。为确保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到位,该局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商户电费23.09万元。

  据了解,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常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而终端用户一般多为中小微企业、店铺、个体工商户等。

  今年以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加大对转供电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区域内商贸服务业聚焦的特点,联合供电单位加强对重点商圈、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等转供电主体落实工商业电价情况检查,深入走访终端商户了解实际电价,加大转供电政策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转供电价格违法行为。据悉,本年度共检查转供电主体25家,严查重惩转供电违法行为3起,责令相关物业企业退还160家商户多收电费共计83.97万元,收缴罚没款23.63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把保市场主体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规范工商业转供电价格,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增效、纾困解难。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和终端用户如发现个别转供电经营者存在违规加价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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