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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局2022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作者:肖商迟     发布时间:2022-01-29 16:13:32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科学消费。

1、采购食品时,选购冷链食品要注意查验“四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是否齐全,不采购票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并且购买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直接用手接触;购买冷链食品后,应及时进行手部消毒。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

2、家庭用餐时,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不购买、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冰箱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注意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建议先过沸水再煸炒。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餐后剩菜剩饭,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确认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并彻底加热。不建议食用隔夜剩饭剩菜。 

3、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就餐环境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合理点餐”、“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避免餐饮浪费。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4、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齐全且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破损,食材质量是否新鲜,并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5、节日用餐要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6、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以及饮食消费的票据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肖商迟)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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