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福州市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方案的通知》(榕市监餐〔2021〕109号)要求,在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堂经营者自愿申请、积极创建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餐饮行业协会指导的基础上,福州局对各地初评上报的2021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进行复核。 现将通过复核与复查,社会公示无争议的“福建省供销云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0家2021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食堂”等20家2021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名单予以公告。 同时,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意见的通知》(榕市监餐〔2020〕159号)关于放心单位动态管理的要求,对福州市2020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进行复查, “福州鼎运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放弃复查评审,撤销其2020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称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