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大米,举报过期,全程操作“一气呵成”。坐地起价,敲诈超市,还发朋友圈炫耀,假维权,真碰瓷! 最近,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了一起“碰瓷维权”,来看看怎么回事。 一气呵成的买米流程? 事有蹊跷! 消费者温某: 我要举报海沧一超市销售过期大米,不用组织调解,给我举报奖励就行。 3月1日上午8:20,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温某举报,称辖区某超市禹州店销售过期大米,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原来,温某购买的米是“牧马湖丁优米”,保质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温某举报时大米正好超过保质期9个小时。 刚过期就举报?会有这么巧的事?执法人员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调取了相关监控。 监控显示,8点04分温某进入超市并径直走向大米售卖区域,毫不犹豫地拿起“牧马湖丁优米”前往收银台结账。 8点08分付款成功后立即再次进入超市的大米售卖区域,要求超市赔偿并拨打了举报电话。 全程操作可谓是“一气呵成”,没有通常购买的查看、对比、挑选,而且温某买完立即举报维权,要求调查却不需要组织调解..... 这番操作,与一般消费者的反应相去甚远。 温某书面要求予以举报奖励。 敲诈超市还坐地起价,“碰瓷”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继续深入调查,在查看超市店长与温某的聊天记录后发现,温某竟私下敲诈超市要求“私了”,短短五天内坐地起价,“私了”金额从600元涨至1000元,理由是“前往处理赔偿的路费成本”。 左:温某,右:超市 不仅如此,温某还发了一条朋友圈“炫耀”,配上执法人员现场处理图,“碰瓷维权”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要求超市下架过期大米,鉴于超市是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对其不予立案处理。而温某因举报内容不属于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未能获得举报奖励,执法人员劝诫其合理使用投诉举报权 ,避免碰瓷式维权,导致自身违法。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大家,生财应有道,投诉要得当,欢迎大家举报市场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2315。 让我们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共建良好的消费环境。 (信息来源:海沧区局、今日海沧 通讯员:张亚军 陈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