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保险市场日益繁荣,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迫在眉睫。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从投保开始。 一、因需购买保险产品 现如今保险机构遍地开花,保险产品日新月异,再加上层出不穷的宣传手法,使得部分金融消费者因 “免费保障”、“首月0元”等营销宣传,忽略自身的保障需求及消费能力等,激情消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保险产品往往伴随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且此类金融保险机构采用网络营销,客户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往往因此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详细了解重要条款 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有形的实物产品,保险提供的是保障,提供的是服务,是无形的产品,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均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保险金融消费者应当清楚、准确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保费金额、缴纳期限、保险金赔偿方式等,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随意跟风购买,亦或者说营销员的空口承诺,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在投保过程中,无论是线下购买或是在互联网平台购买,消费者均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退保损失、风险告知等合同重要条款应明确理解后再签字,以有效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购买的保险往往年限较长,十年、二十年,甚至终身,在时光的变迁中不变的是客户手中唯一的一本合同,消费者应明确一切以合同为准。 (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 尤素玲)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