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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发布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2 11:23:10    分享到: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福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支撑。2019-2021年,福建省建筑业年总产值均超万亿元,吸纳就业超200万人。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19-2021年,共受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建工案件)27316件、同比上升63.64%,办结26523件、同比上升65.56%,办结案件标的额达741.85亿元,为建筑业、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9月22日,福建高院发布《福建法院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展示福建法院涉建工审判工作的成绩,客观分析审判态势,认真审视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助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聚焦主动作为,展示了涉建工审判工作的成效亮点。白皮书指出,全省法院立足审判、主动作为,着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细落实服务“六稳”“六保”举措,依法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建,深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2019-2021年审结标的额亿元以上的一审建工案件62件,有力保护经济发展动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实施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助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着力健全多元解纷,优化拓展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多元调解网络,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努力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维护好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加强实践创新,紧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点,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探索优化案件审理的方式和机制,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聚焦态势研究,分析了法院涉建工审判的基本情况。白皮书点面结合、图文并茂,从案件总体情况、来源分布、审理难度,深入分析了法院建工案件审判的基本态势。从案件总体情况看,案件逐年增多,涉案标的额大,质效指标偏弱,关联群体较多,2019-2021年案件量年均增长达31%,案均标的额在同期民事案件总体案均标的额4倍以上,与同期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对应质效指标相比,呈现案件审理周期长、调撤率低、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高的特点。从案件来源分布看,2019-2021年,泉州、福州、厦门三地法院受理的案件量占到全省一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三类案件数量占比达88.85%,由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占比超九成。从案件审理难度看,案件事实比较繁杂,法律关系多重交织,案件审理专业性强,对司法鉴定的依赖比较严重。2019-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建工案件中,存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多重法律关系案件的占比接近20%,存在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占比将近10%。

聚焦把脉问诊,选择了案件“小切口”观照建筑大市场。建工案件是建筑市场肌体的“病灶点”,也是审视建筑市场治理、行业发展状况的“小切口”。白皮书既立足案件审理实践又跳出就案说案,通过以“小”见“大”梳理分析发现,违法违规投标、中标后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建筑企业出卖或变相出卖资质等合同违法现象比较严重,2019-2021年,全省法院审理的建工合同无效案件中,因违反招投标法等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导致的占比约4%,因主体资质问题、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而导致的占比近80%;存在印章使用和授权范围管理、工程签证、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以及工期违约等合同履行管理混乱现象,2019-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建工案件中,争议焦点含工期违约、工程质量问题的分别都占到近一成。因选择计价方式不慎、垫资施工、指定分包、财政评审、工程造价鉴定、付款条件认定等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复杂,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仍不规范,2019-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的建工案件中,争议焦点涉及付款条件的案件占比达20%;争议焦点含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近10%,其中,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成立的近40%,不成立的达60%。

聚焦实用实效,提出了助力建筑业发展的组合措施。建工案件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影响面,必须自觉立足服务大局,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多措并举、多方协力,最大限度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白皮书指出,全省法院下一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上来,加强府院部门联动,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注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同时,白皮书还就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分别对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5条、对作为公共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部门提出2条、对财政评审行政主管部门提2条建议,就防患法律风险分别对发包人提出3条、对承包人提出12条对策,力求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

做好建工案件审判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下一步,福建法院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诉源治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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