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保委为首批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商户授牌,勉励承诺商户诚信经营、守诺自律,共同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1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实施”的思路,以思明区为试点,引导厦门国美电器、加州广场、君尚广场、宝龙一城等大型商圈经营者,主动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共发动线下实体店300家加入承诺,实现无理由退货3114件。 厦门国美电器有关负责人: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举措,能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提振消费信心,帮助商家创新销售模式,改善消费体验,为商家赢得回头客和美誉。 自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国美电器2021年销量同期同比2019年增长12%、同比2020年增长54%,成效显著。 2022年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保委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升级版本。 01、推进区域覆盖。 通过召开重要会议、下发工作文件等,部署六个区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全覆盖工作任务。 02、建立工作指引。 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出台《厦门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为线下无理由退货提供规范指引。 03、推动承诺落地。 5月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承贤带队前往中山路,考察指导商家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情况。 6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走访调研全市14家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含大型商场内数百家商户),详解相关细则,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并答疑解惑,推动承诺落地。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700余家,较去年增长135.7%,实现六区全覆盖。 今年通过线下无理由退货14354件,为消费者退款金额371余万元。 下一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消保委将持续深入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服务,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满意舒心的消费环境。 哪些情况下消费者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服务呢? 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的行为。 02、在经营者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 03、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 04、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同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 商户如何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01、经营者要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和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 02、在营业场所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以及承诺具体内容、流程等相关说明。 03、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 04、要建立退货台账,主动履行退货承诺,接受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 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经营者自愿参与。 有意参与的商户请致电12315,或与属地市场监管所联系。 (通讯员:杜丽芬 王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