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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包装成本约占平均销售价格30%,责令改正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1 09:29:55    分享到:

为推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走深走实,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挥“铁拳”办铁案,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为推动新福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集中公布如下:

福州海瀛湾佰翔酒店有限公司

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案

2022年9月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福州海瀛湾佰翔酒店有限公司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福州海瀛湾佰翔酒店有限公司采购月饼包装礼盒,委托制作加工成名称规格为“虹月初升”的8枚装盒装月饼对外销售,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查,上述月饼标价399元/盒,截至案发,共售卖822盒,实际销售价格199元/盒-399元/盒不等(实际销售价格根据不同客户的面议价格确定),销售总金额为177279.88元。根据销售总金额和销售总数量测算平均销售价格约为215.67元/盒,其月饼礼盒包装成本为65元/盒,包装成本约占平均销售价格30%,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8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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