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全国公安消防队伍集体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与森林消防等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 改革转制后,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神圣使命,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的全新任务考验。组织架构上,省、市、县级分别设置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城市和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领导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省级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以应急管理部为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体制。队伍力量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编制5000余人,下辖10个消防救援支队和1个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97个消防救援大队,299个消防救援站。现有在编指战员近5000人,直接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文员5000余人。此外,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重点通过积极争取地方事业编、派驻消防文员等方式建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推动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目前,16个县(市、区)、1100个乡镇(街道)设立相应机构,各级核定2600余名事业编制人员专兼职从事消防工作,向1013个镇街派驻消防文员1054人,5956个社区(村)建成微型消防站。由各乡镇政府组建管理的专职消防队400余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200余人。 4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福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边改革、边应急、边建设,队伍先后成功处置了福州“2·25”染整厂爆炸起火事故、龙岩“7·12”精细化工爆炸起火事故、福州“2·16”、泉州“3·7”建筑坍塌事故以及历次台风洪涝等灾害事故。尤其是今年面对罕见的持续性降雨,全省先后调集9个消防救援支队、480名消防指战员逆向而行、跨区域作战,圆满完成346起抗洪抢险救援和排水排涝、清淤排障、防疫消杀等系列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体、文博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共检查各类场所48.5万余家次,督改隐患26万余处,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坚持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队伍,坚持政治建队,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10个集体18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13个单位荣立集体一、二等功,46名个人荣立一、二等功,所有消防救援支队被当地党委政府记功,先后涌现出了福州“2·16”和泉州“3·7”救援英模群体和为营救群众壮烈牺牲的烈士张伟杰、张晓杰等大批先进典型。特别是作为全国唯一担任省会城市中心广场每日升降国旗任务的消防救援队伍——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消防救援站。该站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工人先锋号”,并被授予“八闽楷模”称号。 今年以来,全省共接报各类警情55637起,出动指战员53.56万人次、消防车9.1万辆次,累计营救被困人员5433人,疏散遇险人员 15532人,抢救财产价值约7.3亿元。全省共接报火灾22512起,死亡 52人,受伤53 人,直接财产损失2.7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基本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1.2%,受伤人数下降43%,相关火灾指标优于全国。全年共发生较大火灾4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虽然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但集镇等城郊结合区域、居住类场所火灾风险还比较突出,亡人火灾多发生在此类场所(占比84.6%),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共649起,上升了45.8%),用火不慎、电气仍是主要火灾起因,火灾防控的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当前福建省正值秋冬交替、气温起伏大,总体降水偏少,风干物燥,社会面用火用气用电用油增多,加之年终岁尾,单位、企业复工复产,抢工期、赶进度、增库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火灾风险不容小觑。 针对这些特点,下阶段消防救援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防大火、控小火、保平安”。其中,“防大火”就是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底线,紧盯“高低大化”,也就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发生“大火巨灾”。在这里,郑重呼吁相关单位场所要切实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纠治消防管理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不严格、员工培训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消防设施损坏、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问题,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控小火”就是发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层监管力量齐抓共管,防止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合一”场所以及“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区域“小火亡人”。此类场所点多面广,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帮助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消防工作,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点滴抓起,安全使用燃气和电器,严格电源火源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不进楼入室充电,不堵塞消防通道,定期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自行配备一些灭火器材、逃生面罩,积极参与老旧住宅电气改造(省里统筹1500万元专项改造资金,重点用于补助农村低收入群体住宅的改造),群防群治,确保消防安全。“保平安”就是要求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继续做好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应急值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革转制后,队伍的职责大幅拓展、任务大量增加,在原有防火灭火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基础上,水灾、旱灾、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交通、危化品等事故的救援都成了我们救援的主责主业。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将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研究训练,进一步从力量、装备、预案、训练等方面做足准备,加快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做好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涝、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关键时候能够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除了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消防工作外,也积极广泛发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和单位,共同参与消防工作,全省在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宣传服务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今年,福安市上白石镇义务消防队、退役军人谢晓晖等3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荣获全国“119”消防奖,另有泉州市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等5个先进集体和知名企业家曹德旺等10名先进个人入选第五届福建省热心消防公益事业评选。大家平时发现有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12345”电话或信函、网络、来访等形式向消防部门举报,在及时核办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励。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携手共创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