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渠道 线上:可通过“榕e社保卡”APP在线申请社保补贴 线下: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5 二、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 办理渠道 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咨询电话:0591—87305715 三、失业保险金 (含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渠道 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向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1 四、失业补助金 (含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渠道 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福建就业创业”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线下:向原失业保险参保(就业)单位所属的失业险经办机构或原申领失业保险金所属的失业险经办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1 五、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已登记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下岗的人员,按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目前为880元/月)及时予以落实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渠道 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5 六、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职工取得各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注:其中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放宽至12个月以上)。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可凭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渠道 登录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0 七、见证补贴 在福州市办理实名制登记或在福州缴交社保或有居住证(暂住证)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当年可按证书类型申请见证补贴。 办理渠道 线上:登录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小程序申请 线下:向属地发放的证书按发证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10 八、实习补贴 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诚信用工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我市辖区范围内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可享受实习补贴。 办理渠道 向户籍地所属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0591—87305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