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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最新通知!事关水费!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17:45:31    分享到:

收费标准公布!事关用水,福州发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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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公用〔2020〕5号),现核定下达我市2023年度计划用水单位(2022年月均水量≥100吨)计划指标。

针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

具体超计划累进分档水量

和加价标准为——

1、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10%(含1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5%收费;

2、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10%—20%(含2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35%收费;

3、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20%—30%(含3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80%收费;

4、超计划用水指标30%以上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50%收费。

针对“两高一剩”

(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

用水户实行更高累进加价制度

具体超计划

累进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为——

1、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10%(含1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20%收费;

2、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10%—20%(含2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45%收费;

3、超计划用水指标不满20%—30%(含30%)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00%收费;

4、超计划用水指标30%以上的部分,按基础水价加价180%收费。

水是生命之源,大家在生产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节约用水哦!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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