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9:00时,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邀请到:福建省文旅厅一级巡视员吴立官,福建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长培,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包江苏,介绍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刚刚发布人提到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期间将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文旅消费全面升级,能否介绍下具体情况? 福建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长培回答提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这是全省文旅经济的好声音,是福建省继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为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全新动能。 《激励措施》相关情况: 第一,政策出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文旅经济的高度重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为抓住当前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的窗口期,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回暖复苏,省委和省政府出台《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既体现了省委和省政府对文旅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也展现了我省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政策出台将有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5个方面23条措施,整合福建省文旅厅及相关厅局涉文旅资金3亿多元: (一)是激励县域文旅经济争优争先争效,包括支持县域文旅经济争先发展、区域文旅经济品牌创建等2条措施,如对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每个给予300万元奖励; (二)是激励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包括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数字文旅发展、文旅新业态培育、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文旅产业园区建设等5条措施,如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每个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奖励; (三)是激励文旅融合和跨界发展,包括支持文旅融合精品打造、“+文旅”融合发展、舞台艺术与旅游市场融合发展、红色旅游发展等4条措施,如对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是激励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包括支持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文旅消费品牌创建、鼓励省外游客入闽、境外文旅市场拓展、文旅消费环境优化等8条措施,如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是激励文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包括鼓励景区提质升级、支持旅行社发展、支持融资渠道拓宽等4条措施,如对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每个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三,政策出台体现鲜明的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既考虑财政资金支持,更注重全方位政策性扶持。除了重点整合省级涉文旅相关专项资金外,还从土地、人才、金融、品牌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二)是既考虑政策延续性,又注重政策创新。《激励措施》注重与近年来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延续使用10条措施,保持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的连续性。同时,顺应文旅消费发展新趋势,从支持县域文旅经济、数字文旅发展等方面创新提出13条措施。 (三)是既考虑省级统筹,又注重呼应基层诉求。《激励措施》充分体现政策支持的导向性作用,凝聚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同时,针对基层文旅部门和企业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