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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护航“双节”消费市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3 08:38:14    分享到:

中秋、国庆将至,消费市场持续升温,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避“天价”月饼、商品过度包装等现象,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沧辖区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秩序,持续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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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针对节日消费热点,重点围绕月饼等节日特色商品深入糕点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大型商超、茶叶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生产过程控制是否合规、产品标签是否清晰无误、是否存在经营“三无”食品、是否按照贮存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是否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销售过期月饼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询问、翻阅台账、查看商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抓实节日价格情况,并检查商家“入市必登系统”抓细商品进货来源,查看商品配方中是否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等名贵珍稀食材,指导经营单位自觉诚信经营,营造规范、环保的消费市场。此次检查中,商家经营秩序情况良好,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销售,营造绿色、低碳、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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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月饼生产经营者价格及过度包装行为提醒告诫书》进行合规指引,督促经营者合理定价,不生产、销售“天价”月饼,拒绝过度包装,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作为包装材料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行业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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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快检车和快检工作站,以节日热销的月饼、咸蛋黄、畜禽肉类及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开展节前快速检测,共快检156批次,合格率100%。

节日特色商品不仅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下一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教育宣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注意什么呢?

科学选购节令食品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如大型商超或官方网站购买月饼;按需适量购买,并留存购物凭证;选购时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清晰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谨防购买或食用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识的月饼。今年是《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23实施的第一年,新规明确指出,月饼馅料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同时对部分月饼如莲蓉类、果仁类、果蔬类等有明确的含量要求,建议在选购时要关注对应产品的配料及含量。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根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月饼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应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可参考以上来判断月饼是否属于过度包装。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提倡广大消费者坚持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和奢侈浪费之风,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及时兑换预付式月饼票券

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购买提货卡券的消费者应尽快按时提货,消费者如遇到过期无法提货的情况,可以进一步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反映情况,或者到当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

特殊人群适量食用月饼

月饼虽美味香甜,食用时也要因人而异。由于月饼中的热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对于老人、儿童和肠胃功能较弱的人群来说,应根据身体状况适量食用,以免带来胃肠道疾病风险,建议选择低GI、低糖、不含反式脂肪酸的月饼。购买月饼后,要按标注的方法、温度贮存,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也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方法保存并尽快食用。(通讯员:陈嘉森 傅瑜 魏清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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