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2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豆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共抽检217批次,其中合格210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一、福清市音西曾仁纲冷冻食品店的长豆(豇豆)(2024-11-28),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25mg/kg;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1mg/kg,检验结果0.026mg/kg;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88mg/kg; 二、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永泰泰盛店的活桂花鲈(淡水瓜)(淡水鱼)(2024-12-04),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标准值≤100µg/kg,检验结果207µg/kg; 三、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永泰泰盛店的大葱(2024-12-04),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55mg/kg; 四、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的茄子(2024-06-16),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78mg/kg; 五、福清市龙田家力果品水果店的桑葚(2024-11-2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0448g/kg; 六、福州恒一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生姜(2024-10-22),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54mg/kg; 七、福州市晋安区蛙舍餐饮店的牛蛙(活)(2024-12-20),恩诺沙星目不合格,标准值≤100µg/kg,检验结果113µg/kg。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倍硫磷 倍硫磷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飞虱、果实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三、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葱、荚可食类豆类(菜豆除外)和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四、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等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和其他动物的肌肉脂肪组织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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