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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保险理赔需留意期限,守护自身权益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8 14:40:38    分享到:

【案例简介】

老张购买综合意外险后,一次意外摔倒,当时自感无大碍未及时就医。两个月后身体不适就医,确诊是摔倒造成的隐性损伤发展成需住院治疗的病症。出院后老张申请理赔,因在保单期满90日内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医疗费用获赔。但因事发未及时就医,住院时间超出保单期限,保险合同规定住院津贴需在意外发生后、保单有效期内住院才可获赔,所以住院津贴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老张虽获部分理赔,但住院津贴未成功获赔,凸显出保险理赔期限和及时就医的重要性。老张因未及时就医,不仅延误病情,还导致住院时间超保单期限,不符合住院津贴赔付条件。这反映出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理解不足,未重视理赔关键信息,同时也体现保险条款对理赔条件有严格规定,需消费者严格遵循。

【风险提示】

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要认真研读条款,明确保险责任范围,掌握关键理赔信息。遭遇意外时,即便当时感觉良好,也应密切关注身体状况,有不适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避免因疏忽错过理赔期限或不符合理赔条件,确保自身权益能得到充分保障,让保险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国人寿寿险周宁县支公司 钟雯雯)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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