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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公告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29 10:22:04    分享到: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福建省消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2025年—2027年度消费维权志愿者50名,聘期两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为人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社会记录;

(三)热爱消费维权公益事业,能够自愿、无偿地参加福建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活动并服从管理;

(四)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消费维权知识;

(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65周岁(有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二、公益职责

(一)积极参与福建省消委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主动加强与福建省消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我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福建省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三)根据福建省消委会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福建省消委会反馈。

(四)应邀参与福建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五)接受福建省消委会的委托,参与消费维权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实施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可登入福建省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查看,填写《福建省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证件材料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联系电话:0591-87559429,0591-87516754,联系人:刘女士,邮箱地址:sxwh87516754@163.com。

(三)考察聘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福建省消委会秘书处统一汇总,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福建省消委会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全社会公示。

(四)聘用期限。福建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聘任期限每届为贰年,期满后,对维权工作成绩显著、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继续聘任。

附:福建省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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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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