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调整2025年福州市汽车置换更新具体实施办法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为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对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23日(含当日,同下)起,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8月22日起在“懂车帝”APP发放资格券,具体发券方式为: 1.领券申请资格:消费者购买新车实际发票开具地为福州市; 2.设置资格券数量:按照每日200万元限额设置发券张数,后期根据领取情况视情调整; 3.设置资格券使用有效期:消费者领到资格券后,应在15个自然日内使用,否则该券将失效作废; 4.过渡期设置:2025年8月22日前已购买新车并办理好旧机动车过户手续(以发票开具时间和过户日期为准),按照调整前办法执行,可通过专门申报入口,不用抢券即可提交申请材料;务必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提交则要领取资格券。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企业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大力支持。 福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