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平安福建建设迈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发布会上相关部门介绍《条例》的三大亮点。 《条例》的特色亮点: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和地市还就以下问题作出解答。 福建省公安机关反诈工作情况
《条例》的起草过程 《条例》从提出到审议通过,历经3年,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回应代表呼声,启动平安建设立法前期工作。2022年1月,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制定《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建议开展平安建设立法工作。省平安办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回应,逐步开展立法调研,为条例制定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是开展草案起草,对重点条款内容进行框定明确。2023年初,福建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组建平安建设立法工作专班,开展《条例》草案稿的起草工作。2024年7月《条例》草案稿经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送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 第三阶段是加强研究论证,形成提请审议的法规议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高度重视,先后赴福州、南平、宁德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并征求意见。2024年11月份,福建省十四届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形成《关于提请审议〈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第四阶段是充分修改完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会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
人民调解在福建省平安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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