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现以“十不允许”准则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允许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设障碍”。 二、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损害政府公信力。 三、不允许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故意为难、应付了事。 四、不允许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 五、不允许违规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和“过罚不当、以罚代管”,额外增加检查事项,乱收费、乱罚款。 六、不允许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 七、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参与、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行强制服务。 八、不允许以缺乏政策、文件等为托辞,直接否定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 九、不允许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允许有损害企业健康发展、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591-12388,福州市纪委监委“清风护企直通码” 〈小程序码〉,企业服务专线:12345-2)。 承诺单位: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