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的普及,消费者对屏幕隐私保护和视觉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兼具“护眼”与“防窥”功能的护眼防窥膜成为市场热点。为了帮助消费者客观、准确了解产品护眼性能的真实信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展了护眼防窥膜防蓝光效果的验证性测评。结合行业专家观点,我们为消费者梳理以下消费提示。 护眼防窥膜的“防蓝光”效果:多为“被动减光”,难达真正护眼 本次测评对12款热销护眼防窥膜(样品编号:1#~12#)的关键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 蓝光阻隔效果与亮度损失成反比:12款样品中,蓝光危害有效辐亮度(LB值)衰减率(下文简称:蓝光衰减率)在34.51%~66.09%之间(蓝光衰减率反映有害蓝光阻隔效果,数值越高,理论防蓝光效果越好);垂直方向亮度通过率在67.09%~34.01%(亮度通过率反映“屏幕光线通过手机膜能透过来多少”,数值越低,屏幕看起来越暗)。两者呈现明显反比关系——阻隔蓝光效果越好的样品,屏幕越暗(如12#样品蓝光衰减率66.09%,但屏幕亮度仅能透过34.01%,相当于原本亮堂的屏幕,贴完膜后亮度直接“打三折”)。 通俗的说这些膜的“防蓝光”本质是“被动减光”:不是专门只挡“有害蓝光”,而是把屏幕的“所有光(包括正常光、蓝光)一起减弱”。就像给屏幕蒙了一层薄黑布,蓝光少了,正常光也少了。这种方式不仅无法针对性阻隔有害蓝光,还可能因屏幕过暗迫使眼睛过度调节,加剧视觉疲劳。 防蓝光效果需科学看待 过度阻隔反伤视觉体验 评估防蓝光效果不能仅看“阻隔率”,需结合手机自身发光强度。本次测评发现,未贴膜的手机,其蓝光危害有效辐亮度(LB值)低于0.5 W/(m2•sr)(蓝光危害有效辐亮度(LB值)是用于评价发光产品(这里指手机)发出的有害蓝光光谱(主要集中在300-500nm波长范围)对人眼危害程度的量化指标),远低于蓝光危害无风险类别的上限值(100 W/(m2•sr),使用手机膜阻挡蓝光的实际意义不大。另外,蓝光是屏幕显色的关键,过度阻隔会导致画面偏色、视觉失真,反而影响用眼舒适度。 消费建议:分清功能主次,科学选购护好眼 不盲目轻信“护眼”宣传,分清功能主次。防窥膜的核心功能是保护隐私,防蓝光多为附加宣传,且效果有限。若以“防蓝光”为主要需求,应关注其蓝光阻隔率(参考行业推荐标准,短波蓝光阻隔率≥20% 为基础指标)、亮度通过率(透光率越高,屏幕亮度损失越小)和色彩还原度,避免因亮度过低或偏色影响体验。 若需防窥功能,优先选择高品质产品。可参考产品口碑、品牌知名度,尽量选择在保证防窥效果的同时,垂直方向亮度通过率较高的产品,减少视觉疲劳风险。 重视用眼卫生,别让“贴膜”替代科学护眼。手机屏幕本身的蓝光危害值通常较低(本次测评未贴膜手机远低于安全上限),不必过度焦虑。日常使用时,应遵循“20-20-20” 法则(每看20分钟屏幕,就停下来远眺6米外的东西,如窗外的树、远处的建筑等20秒,让眼睛放松),控制使用时长。长期使用防窥膜者,建议定期做眼科检查,警惕亮度不当引发的眼健康问题。 特别提醒:本次测评的结果仅适用于所选取的12款样品,仅基于特定的测试环境以及相应的测试方法,不能完全代表整个护眼防窥膜市场的产品性能。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