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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扣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聚焦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创新治理模式,强化食用油专项整治,以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手段破解监管难题,全面筑牢人民群众“油瓶子”安全防线。 建立“三方核验”模式 实现生产“管得住” 在福州先行试点基础上,以规范完善企业生产台账为突破口,推动食用油生产企业实现全程留痕、数据真实、风险可溯。通过AI智能监控灌装区域,自动识别生产状态并与电子台账实时联动,一旦企业超过24小时未及时记录,系统立即向监管部门推送预警,有效杜绝台账隐匿与伪造;依托企业ERP信息系统,对原料投入、库存结余到成品出库实施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关键数据动态关联、自动核算,从技术层面防范篡改;同时,在投料关键节点加装电子流量计,自动采集并存储原料油投入数据,两年内不可篡改,实现流量记录、生产台账与成品标签配比的双向溯源核验。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2家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建立该模式,覆盖率达69.3%,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实现全覆盖。自2024年以来,福州市组织食用油抽检93批次,脂肪酸组成和比例一致性项目合格率达100%,充分验证了“三方核验”的实效。 构建“三重筛查”体系 确保问题“查得准” 面对掺杂掺假、虚假标注等顽疾,监管部门整合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网络监测、价格信息及舆情数据等多源信息,构建大数据风险筛查模型,累计分析数据43.5万条,精准锁定违法线索47条;同步开展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排查,深入问题企业、网店、小油坊、小餐店及集中用餐单位等32789家次,挖掘深层次问题线索179条;同时实施靶向性抽检,对近三年存在监管问题的249家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问题多发易发的花生油、橄榄油等重点品种以及农村集贸市场、集中供餐单位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抽检,全年累计抽检2331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49批次,显著提升了问题发现的广度、深度与精度。 形成“三维打击”格局 推动案件“办到位” 针对排查出的违法线索,进一步形成“三维打击”格局,推动案件“办到位”。一方面,组建跨领域执法专班,配备财务、电子取证等专业力量,对问题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并创新与公安部门协作机制,实现线索联合调查、案件提前介入、违法联合打击,有效破解取证难、手段有限等瓶颈;另一方面,全面运用电子取证技术,提取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生产日志等关键证据,结合资金流水分析,构建完整证据链,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此外,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率先研究应用物料平衡方法,制定《物料平衡核算应用指引》,并在福州、泉州等地实战检验成效显著。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累计排查食用油生产经营者32789家次,发现问题线索241条,责令整改49家,约谈企业74家,立案查处55起,罚没款达2137.9万元,责令停止经营5家,吊销许可证1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