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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通过奖励类别增至7项、奖金标准翻倍、评审机制深度优化三大变革,构建起覆盖创新全链条的激励体系。 自2020年实施以来,原《办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评选出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10人,授予科学技术进步奖298项,有效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为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此次修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紧密对接厦门市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求,是对标先进地区、强化创新激励的重要举措。通过扩容奖励类别、提高奖金、突出导向、完善机制,新《办法》致力于构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科技激励体系,为厦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全链条布局 从应用研究 到国际合作的生态构建 新《办法》最显著的变化是将奖励类别从原有的3项扩展至7项,参照国家、福建省及多地做法,结合我市科技创新的新形势需要,项目奖增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完整奖励链条。 自然科学奖侧重前瞻性,技术发明奖侧重原创性,科学技术进步奖侧重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侧重实效性。鼓励国际科技合作,为推动国际大科学计划、金砖科创孵化园、“一带一路”等国际科技合作,增设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调整后五大项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评审一次,授奖总数不超过65项。 人物奖维持不变,每三年评审一次,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不超过2人,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不超过10人,持续支持顶尖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这一布局标志着厦门科技奖励从过去侧重应用研究,向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完整体系转变。“新《办法》通过分类细化,让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技术发明人、成果转化实践者及国际合作推动者都能找到对应的激励通道。”厦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更精准地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 真金白银 奖金标准提升 科研获得感大幅增强 在奖励力度上,新《办法》以真金白银彰显引才聚才决心。项目奖方面,一等奖奖金从25万元提升至50万元,二等奖从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三等奖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均实现翻倍;新增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30万元/项的奖励标准。人物奖方面,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维持100万元奖金,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维持25万元奖金。 “奖金翻倍不仅是数字变化,更是对科研人员创新价值的更高认可。”厦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这种激励力度的跃升,将极大增强科研人员的成就感与荣誉感,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 阳光评审 提名制+独立监督 守护奖励公信力 除了“扩容”和“提升”,为确保奖励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新《办法》在评审机制上作出三大重要改革。 首先,全面实行提名制,改革原有申报方式,不再接受个人或单位自行申报,转为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与国家及其他省级科技奖励通行做法接轨。 其次,健全监督与诚信体系,增设独立监督组,对提名、评审及异议处理实行全程监督。明确对危害国家安全、存在科研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建立对违规提名者、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 再次,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规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评审结果决议等,需按规定报厦门市委审批,确保奖励工作正确方向。 “提名制改革让专业的人评价专业的事,独立监督组的设立则为评审公正加上‘安全锁’。”厦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机制设计,既提升了评审的专业性,又筑牢了廉洁底线。 未来图景 新政首设新类别 激励企业研发转化 根据新《办法》,2025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将首次增设全新奖励类别,具体申报安排将另行发布正式通知。这一政策红利已引发产学研各界高度期待。 “新《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我市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负责人表示,“特别是新增的技术发明奖和成果转化奖,将激励企业更敢于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并推动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厦门市科技局透露,下一步将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奖项的评选标准及流程。可以预见,随着新政实施,厦门将持续强化科技奖励对自主创新的“助推器”作用,为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注入更强科技动能。 (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陈君玉 唐燕婷) 奖励类别及奖金标准 项目奖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 (以上项目奖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提升至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金30万元/项) 人物奖 ●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100万元)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奖金25万元) 增设奖项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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