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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市场秩序,强化电子计价秤防作弊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JJG-2025)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一、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新规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 二、新规核心变化内容 (一)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 (二)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时将联网核查,信息不符不得进入市场。 (三)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三、对相关经营主体的要求 (一)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对照新型评大纲加快开展产品技术升级改造,完善产品防作弊设计及唯一性信息标识管理,向省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2026年1月8日起不得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颁布的型评大纲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 (二)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型评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 (三)使用单位(包括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楼等称重结算单位):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选用符合新颁布的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产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强制检定,确保所用电子计价秤量值准确、合规使用。原型号电子计价秤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四、加强执法监管 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新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来源:闽侯市场监管、包头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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