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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消委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福州顺利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十五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委会会长黄水木代表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生应邀参加会议,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元榕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2025年,全省各级消委会紧扣“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有力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在优化消费环境、激活消费动能、深化纠纷化解、创新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以及夯实组织基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了贡献。 会议强调 面向“十五五”,消费作为经济增长主引擎的作用愈发凸显,消费业态迭代升级、消费需求日趋多元、维权场景不断拓展,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级消委会要紧扣“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用好法定职责“工具箱”,打好维权服务“组合拳”,奋力实现“十五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 2026年,全省各级消委会要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做好放心消费创建、法治赋能、效能提升、教育引导、协同共治以及自身建设六个方面工作,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推动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调整名单。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福建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省消委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中央驻闽媒体、省级主流媒体代表等110余人参加会议。(张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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