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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百元以上合规发票,能抽奖!福州入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6-01-25 18:28:05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月23日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福州等50个城市入选。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这八个领域,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每位消费者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经从福州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试点福州市可获得接近2亿元的中央资金,全部用于抽奖奖金,目前有奖发票活动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中,将于春节前启动,届时个人消费者在前述八个领域消费后开具的符合要求的数电发票,通过抽奖平台上传、经过自动核验后参与抽奖。祝愿大家马年开好运、次次中奖金!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二、计划单列市(5个)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三、其他城市(41个)

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庆、南京、无锡、苏州、湖州、绍兴、衢州、合肥、黄山、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郑州、开封、武汉、宜昌、株洲、湘潭、广州、东莞、江门、南宁、海口、成都、泸州、遵义、昆明、拉萨、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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