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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福建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对高职分类招考中面向中职类考生的职业技能赋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
福建省202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类考生,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测试,将根据考生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证明)情况,分等级进行成绩认定,为学生职业技能赋分。那么具体怎么赋分?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 赋分标准 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其他证明类三类中的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或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关(以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方可赋分。考生取得的技能竞赛类证书,无需与专业相关,可直接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的,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 职业技能证书类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详见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门认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取得“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福建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转换技能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技能竞赛类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其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90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其他证明类 取得中职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20分。 未取得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未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按零分计算。 赋分流程是什么? 考生中职学考的报名点原则上为考生的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工作由建档单位牵头组织,对赋分工作的准确性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考生申报 考生通过“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职业技能赋分申报系统”进行职业技能证书赋分在线申报,申报系统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在线申报完成后,考生需将《申报表》导出并打印后签字,与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一并提交至建档单位审核。 申报截止后获取的相关证书(证明)不作为当年度职业技能赋分的依据。 建档单位审核材料 建档单位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职业技能赋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初审、复审两级审核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职业技能赋分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可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工作重点为核查所赋分值的准确性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关性。审核工作完成后形成《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审核情况汇总表》。 申报结果公示 建档单位须在学校公告栏、学校官网上,公示《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审核情况汇总表》,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报考类别、拟赋分值、支撑材料名称及异议反馈方式(电话、邮箱、地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建档单位应进行复核,并将处置结果反馈至相关人员。 建档单位数据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建档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考生职业技能赋分情况数据,并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情况确认汇总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留存备查。 行政主管部门核查 赋分核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组织所辖区域赋分核查工作;省属中职校由其主管单位负责核查。每年核查建档单位的比例不低于30%。 值得注意的是,赋分认定工作(即考生申报、建档单位审核、申报结果公示和赋分数据上报等)须在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完成。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