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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全市流通领域化工类香灯油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工类香灯油被误用、误食的安全风险,不断筑牢群众消费安全防线。
全覆盖排查 摸清监管底数 本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内销售化工类香灯油的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警示标识等关键信息,严厉打击“三无”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经营主体排查建档工作,实现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香灯油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截至目前,已建立化工类香灯油经营户台账52户,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检查经营户189户次,张贴警示62份。 全方位监管 压实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经营户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实现产品来源、流向全程可追溯。同时,强化经营者告知义务,要求经营者向购买者明确告知化工类香灯油误食有生命危险,并留存消费者知晓签字确认记录,对不识字的消费者保留告知视频记录,从销售环节守住安全底线。 全方位警示 筑牢安全防线 多形式开展消费警示宣传。一方面,督促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规范尺寸的“灯油有毒,禁止食用”消费警示,在产品外包装加贴醒目的“灯油有毒,禁止食用”标识,提升产品辨识度;另一方面,通过线上公众号推送、线下进社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普及化工类香灯油安全知识,让“灯油有毒,禁止食用”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消费者主动将香灯油与食用油分开存放,严禁混装、带入食品加工区域。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化工类香灯油常态化监管,紧盯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强化日常巡查与“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守护群众消费安全。(蒋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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