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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保健品促销挤伤人消协调解获得赔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刘炳辰 张立平 王照重人气:466次 发布时间:2008-07-30 00:00:00    分享到:

    本报济南讯(刘炳辰 张立平记者王照重)一家保健品公司在居民小区开展听课赠礼品活动,分发礼品时现场拥挤,将参加活动的一名老人挤倒,造成其右手腕骨折。日前,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保健品公司一次性赔偿老人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000元。
    7月12日上午8时,一家保健品公司在济南市太平洋小区开展促销活动,由于赠品有限,现场造成拥挤,老人张某被挤倒,右手动弹不得。后经医生诊断,张某为右手腕骨折,各种治疗费花了700余元,且还需进一步治疗。张某的儿子找到保健品公司要求赔偿,保健品公司表示他们没有责任,让其找挤倒张某的人去索赔。张某的儿子投诉至天桥区消协。
    天桥区消协调查后认为,保健品公司对张某摔伤负有主要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保健品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000元。
责任编辑:余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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