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国内车市继续“下行”。据全国乘用联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汽车企业销量平均下跌幅度为8%,其中上海通用更是锐减30%。尽管车市寒意逼人,但“热身已久”的燃油税则有望为之带来一丝暖意。 长城 近期出台《征求意见稿》 上汽董事长胡茂元近日在深圳透露,燃油税将在近期很快出台。实行燃油税以后,加上税的油价要比现在油价加费要低,这对中国目前低迷的汽车业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据悉,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到上汽视察。就燃油税实行后的影响,温总理向胡茂元征询了意见。 12月3日,某燃油税政策知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透露,燃油税政策有可能会在本周末先出《征求意见稿》,征求约需2周左右的时间,月底前正式出台,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另有知情人士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即将获得批准并公布。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燃油税改革方案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将在近期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最终方案如何,近日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并引发诸多猜测。 对于燃油税额度大概在人民币1元/升的说法,国泰君安汽车行业研究员张欣对本报记者表示,具体的方案要看征求意见后的结果和国际油价的变动,如果国际油价进一步下跌,到了40美元左右,那么,1元就显得有点高了。 据发改委能源专家周大地介绍,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是国际成品油价格达到每桶九十美元时的定价,而目前国际成品油价格已下调至每桶约五十美元。因此,按照“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原则,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每升统一下调1元。据悉,每升另外征收燃油税1.5元,两者相抵,每升油提高0.5元。 对汽车业影响深远 燃油税的姗姗来迟,还是给年底的车市带来了“些许尴尬”。据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总经理苏晖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燃油税的传闻已经使北京车市的销量下降了20%左右。因为大家都想看一下燃油税的税率到底是多少,个人的用车成本大概会增加多少,再做是否购车的决定。 大部分业内人士指出,不同的燃油税征收额度,对汽车业的影响也不同,小型车和商用车有望受益。 总体来说,这会给小型车、经济型车的厂商带来短期利好。董建华向记者表示,虽然燃油税的税率在出台后可能就不变了,但国际油价长期来看还是会不断上涨,中国汽车消费者的使用轿车成本也还是会上升,这样看来,经济型轿车和小型车在更省油的条件下,无疑会更受青睐。 平安证券汽车行业高级研究员余兵则认为,燃油税政策中,“取消养路费”的方案,将使大型商用车受益明显。商用车主要按照总重或者自重的吨位来收费。以北京地区的养路费和车船税征收标准为例,一辆四十吨总重的重卡一年缴纳的养路费高达6.6万元;即使是十吨总重的中卡,一年缴纳的养路费也高达2.64万元。养路费的取消,对重卡使用者来说,无益是重大利好。 燃油税或成政策“救市”的切入口。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解释称,汽车行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内需的重要支柱的作用日益显现,但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中国汽车市场出现严重的萎缩。从2008年走势看,中国汽车市场仅用了半年时间即出现增速的巨降,乘用车销量从一季度的同比22%正增长,到三季度出现3%的负增长。“为确保汽车市场和国民经济增长,国家有必要出台有力政策。” 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燃油税带来的环保理念将促使汽车生产商投入更多的精力,采用更先进的发动机技术,提高发动机效率,降低油耗。经济型车、环保燃料车将迎来更大的市场。 人员安置方案扑朔迷离 征收燃油税,将使我国油价真正实现与国际接轨,并对实现我国的产业升级有所帮助。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对记者表示,鼓励企业、老百姓节约用油,将使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向低耗能、高科技、服务业转移。 按照发改委早先拟定的改革方案,燃油税推出的同时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但这个方案被指仍有不合理之处。 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解读该方案时指出,公路与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是当初政府修公路和航道时因投入不足而对使用者征收的费用,是一种在特定时期附加的费用,现在中国的公路和航道绝大多数都是收费公路和航道,再收附加费属于二次收费,原本要取消的。再看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撤销,根据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二级以下道路本来就不能收费,实际上现在还在收费的已经不多。 对于人员安置这个拖累燃油税的老大难问题,有关部门最近也出台了相关的应对措施,未来对于国内养路费及相关单位的富余人员,政府将会进行适当的安排。在11月25日的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曾表示,就燃油税改革后交通部门的人员安置,已做系统的研究,正向国务院上报。少部分工作人员可能会到税务部门工作,而大多数人将在交通系统内部消化。 据本报记者了解,依照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拟定的燃油税改革方案,涉及交通部门人员安置问题的有两类人群,一是养路费等“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稽征人员,二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人员。涉及人数最多的养路费稽征人员可能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鼓励提前退休、纳入税务部门、带编制划转公路局。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