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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小额贷款的推进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枯竭、合法地位等困境,而从监管层到金融机构,都在努力试图破解这一系列难题。 在国务院“金融30条”中,针对小额信贷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方向,包括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增加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规模;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多层次信贷供给市场等等,都是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小额信贷的逐步完善。 年初出台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是第六次将焦点聚集在“三农”领域。在日前召开的2009年全国寿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指出,今年保险业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总结小额保险试点经验,扩大试点区域、产品和参与机构。 去年6月,保监会正式启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四家公司,在山西、四川等九省区试点小额保险试点。截至2008年底,四家试点公司共承保农民239万人,保费收入4212万元。 从目前几家试点公司的情况来看,主要有全村统保、联动合作、小型团单和“驻村代表”等销售模式,几个模式目前各有利弊。 “全村统保”模式由中国人寿山西省分公司首创,主要借助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以产品说明会为核心,以点带面,将符合投保条件的村民全部纳入小额保险保障范畴。该模式省时省力,具有控制成本、管控风险、稳定队伍、积累客户资源等优势。但是,该模式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组织,存在一定风险,有些村干部担心村民误把“买保险”当作“乱收费”。 “联动合作”模式则是利用新农合网络平台,借助基层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将小额保险作为新农合有效的配套产品推出。但这种模式的业务处理量太大,并且小额保险的险种在具体规定方面,还存在彼此协调的问题。其次,在各方沟通协调方面需要技巧,容易有“搭车收费”的嫌疑。 在一些条件不成熟的乡村,当小额保险暂时没有得到基层政府组织支持,或者无法借助新农合平台捆绑销售小额保险的情况下,有些试点公司采用传统“小型团单”来拓展小额保险业务。该模式简单易行,不受外部因素的制约,但不易实现全村覆盖目标。 还有一些试点公司采取“保险村”和“驻村代表”的模式,通过以县支公司为源头,个人营销和行政营销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销售网络。不过,“驻村代表”的模式业务进度比较缓慢,无法很快实现广覆盖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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