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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人员未佩戴口罩!台江区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游振云 发布时间:2021-02-02 22:15:09    分享到: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做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处罚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通讯员 游振云)《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于2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规定要求,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






为引导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万象城、苏宁广场等商圈通过现场指导、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

2月2日,该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根据该《规定》要求,对台江区万象城某餐饮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处以五十元罚款,为全市首例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行为处罚。

    据悉,《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自从2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该局还将持续推进《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落实,积极提升全区餐饮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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