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湖里两家药店被警告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陈泥 发布时间:2021-02-03 09:10:17    分享到:

  严把疫情防控关,药店也是重要一环。近日,湖里区两家药店因未落实“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患者信息实名登记”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处罚。


  为充分发挥药店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湖里殿前市场监管所近期对辖区70余家零售药店开展执法检查,指导药店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敦促药店使用“购药登记”App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患者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厦门市众健堂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聚参堂药店存在未落实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患者信息实名登记制度、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殿前市场监管所对上述两家药店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对这两家药店均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的药店依法依规查处;对不配合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药店,启动飞行检查程序,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巧红)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