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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对一家电梯使用单位发出监察指令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李雨蓁、姚志锋 发布时间:2021-03-04 15:13:56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电梯维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电梯运行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月1日起,厦门市正式启动“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维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求辖区所有电梯维保单位使用此平台,对维保记录实行无纸化。平台全面启用后,通过在线维保、在线急修、在线监管等功能,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以及监管部门三者通过移动互联网有效地联系在一起,建立集用户、社会、政府多方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管新格局。


  而就在今年2月份,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受电梯维保单位咨询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在签订维保合同时,未按实际维保时间签订,存在电梯使用单位强制要求维保起始时间提前的情况。导致在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时,出现所维保电梯在合同期限内没有维保记录的现象。该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关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相关规定。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约谈该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查明相关情况后,对此家电梯使用单位开具监察指令书,予以警告。


  下一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各电梯维保单位电子维保记录的抽查。在此温馨提醒各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的日常维保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更应该对无纸化维保的各项操作引起高度重视,根据自己维保的电梯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维保站点设置情况,配备充足的维保人员,制定电梯维保计划,合理分配维保任务,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以及数据更新维护等环节,对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行为有序开展。(李雨蓁、姚志锋)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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