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根据产品质量抽查报告显示,福建省万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源适配器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热要求不符合《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严重不合格。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月10日依法对福建省万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成品仓库发现有电源适配器490台,上述产品与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不合格电源适配器为同一批,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扣押。经查,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产品496台,其中检验机构抽样6台,其余产品尚未售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490台不合格电源适配器;罚款86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