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1年1至2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等12大类297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白泉市场384号摊位厦门市集美区高克在蛋品摊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2020年12月2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农贸市场4号门店厦门市海沧区谢琼兰水产店销售的虾蛄(购进日期:2020年12月29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与梧侣路交叉路口新景舜弘现代城负一层A区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销售的标称福建多福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闽多福精选海鸭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12日),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城西市场丁座厦门市同安区陈彩真水产品摊销售的黑鱼(购进日期:2020年11月30日),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765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100μg/kg。厦门市同安区陈彩真水产品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村顶柯里400号厦门同兴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超山果品厂生产的“赛园”青梅(生产日期:2020年11月07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104CFU/g;5.3×103CFU/g;1.9×103CFU/g;3.8×104CFU/g;3.4×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3,M=104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厦门市思明区槟榔市场84号摊位厦门市思明区林卫来水产品摊销售的沙虎蟹(海水蟹)(购进日期:2020年12月28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101号厦门五缘湾乐都汇购物中心B1F099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店销售的标称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鹭浪”目鱼丝(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6日),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4.0μg/kg。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588号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翔安舫阳店销售蛤蜊(购进日期:2021年01月05日),氯霉素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9、厦门市翔安区鼓锣一里61号117一楼、二楼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洋唐店销售的阳光农民鸭蛋(购进日期:2021年01月02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0、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元白礁里35-8号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朝元分公司销售的菜鲟(活)(购进日期:2021年01月07日),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渔港东路12-1035号(CP035)厦门市湖里区吴坤波兴水产店销售的青蟹(活)(购进日期:2021年1月12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