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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某物流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安信息 责令整改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蒋玉妮 发布时间:2021-03-23 16:09:07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及时排除食品安全中的风险隐患,构建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了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


3月19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突击检查了所管辖区内的某第三方物流公司,重点检查其是否落实主体备案、扫码查验、建立台账、上传追溯信息等。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作为食品贮存者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当事人未及时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信息,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二、当事人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未到所在县市市场监管局备案,此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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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严肃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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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为疫情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蒋玉妮)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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