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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重点检查报告数量或质量较低的医疗机构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3 10:21:12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市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水平,提高医疗机构发现和报告能力,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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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将辖区内报告数量或质量较低的医疗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医疗机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情况及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对《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普法宣传,分发了《药械不良反应科普知识》《药品不良反应知识30问》《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的报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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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针对被检查单位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要求被检单位要按照“可疑即报,不准瞒报、漏报”的原则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对医疗机构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给予对策和建议。

  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医疗机构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了医疗机构报告意识,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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