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商超、流动摊贩等从事和可能从事动物交易的经营户,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健全台账,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检查督促农(集)贸市场、商超开办者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禁售措施,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教育、管理。禁止市场开办者为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的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 严格监督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对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的检查,加大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私房菜馆的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查处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